3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县(区)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36号),确定我市崇州市、青白江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温江区、蒲江县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截止目前,我市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 7个,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3个,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市)县占全市50%以上,有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旨在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机制,重点选择一批拥有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的县(市),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优势明显、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的知识产权优势县(市),带动全国县域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实施“1255”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县域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力争到2019年,全市90%以上的区(市)县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加快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为推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贡献力量。